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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2025年5月22日   点击人次:27

湖南中医药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全国首批设立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中医药院校全国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中医药院校2012年进入湖南省一本招生序列2018年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文、教等6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11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中医学入选湖南省“十四五”世界一流培育学科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入选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中医药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驻校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5;招聘计划15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A类岗位

2025年526日至2025年1231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B、C类岗位

2025年526日至2025年5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科(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300号一办公楼321室)。

2)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人才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到学校组织人事部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要求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公布。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以后);

4)招聘岗位要求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是指学校或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部长、团委(团总支)部长(含校社团管理部、大学生科协、大学生艺术团副主席)及以上;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6)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C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7月31日前取得,A、B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4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具体事宜、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B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C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代表性成果及科研潜力等,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B1-B6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和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综合评议。综合评议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代表性成果及科研潜力,总分100分。

3)B7-B8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综合评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综合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综合评议。综合评议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代表性成果及科研潜力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审稿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意识、审稿能力等,总分100分。

4)C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心理学知识以及文字表达和写作等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模拟谈心谈话和理论宣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知识储备、组织管理、语言表达、教育引导、调查研究水平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B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C类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具体事宜通过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发布,各环节考试成绩通过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人才招聘系统发送至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B类岗位以综合评议成绩为准,C类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458113(学校组织人事部人事)

举报电话:0731-88458707(学校纪委、驻校纪检监察组)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5年5月21日